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总价合同调整专题学习
时间:2025-03-09 访问量:13
会议名称: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总价合同调整专题会议
会议时间:2025年3月8日 14:00-16:30
会议地点:安徽建清第一会议室
主持人:夏明德(总经理)
参会人员:司法鉴定部全体成员、总经理夏明德
会议主要内容
· 总价合同性质认定:明确固定总价合同的调整前提,需区分合同约定是否包含"包干价"条款及风险范围
· 变更签证处理:讨论设计变更、工程量清单漏项等情形下的价格调整依据,强调必须提供有效签证文件
· 材料价差调整:确定主材价格波动超过±5%时的处理原则,参照省级造价信息价执行时段
· 司法鉴定边界:重申鉴定机构不得主动调整合同价款,须以当事人主张为前提
· 证据审查标准:统一施工图纸、竣工图纸、变更通知单等证据材料的有效性认定标准
· 不平衡报价处理:制定对明显偏离市场价的清单项调整规则,需经三方确认程序
· 计价规范适用:明确GB50500-2013规范与合同专用条款冲突时的优先顺序
会议决定
· 建立总价合同调整"三审机制":项目负责人初审→技术总监复核→部门会审
· 编制《总价合同司法鉴定操作指引V1.0》,3月25日前完成定稿
· 启用新版《司法鉴定意见书》模板,增加"合同价格调整说明"专项章节
· 设置重大争议案件听证程序,涉及金额超500万元须组织专家论证
任务计划
· 责任人:张鲜艳3月15日前完成典型案例库搭建(2019-2024年总价合同纠纷案)
· 责任人:汪邦友3月18日前制定材料调差计算标准化模板
· 责任人:王铃燕组织3月12日专题培训《司法解释二》第22条适用要点
· 全体成员:3月20日前提交当前案件中的总价合同争议问题清单

